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

哈尔滨轻工业学校

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

实训是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,通过这一环节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创新能力等,为学生就业积累了实践经验,教学管理人员、实训指导人员要给予充分的重视。

一、教学人员工作职责

1、专业科应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,制订确实可行而又有效的实训计划,明确要求,由专业科审定,报送教务科备案。

2教务科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实施计划,安排实训时间,排出各班级实训安排表,下发各专业科及实训基地,由专业科组织学生实训。

3、指导教师在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前,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宣布规章制度,正确指导学生,严格管理学生,保证实训的正常运行,并有责任维护管理实训设备,保证实训场地的卫生。

3、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训任务,解答学生实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批阅学生的实训报告并评定成绩,做好实训总结工作,实训总结及实训成绩应报教务科。            

4、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在实训现场,特殊情况应向专业科或实习厂厂长请假,半天以上不在实训现场应提前向教务科请假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5、指导教师每天要填写实训指导内容、学生出勤情况及表现,记录设备使用情况。

二、学生行为规范

1、学生在进入实训场地前应由指导教师提出要求,进行安全教育,到实习工厂实习的学生必须穿工装,女同学应带工帽,不能穿高跟鞋。特殊工种要配戴眼睛。

2、学生在实训期间要听从指挥,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安全实训。实训期间不得串岗、大声喧哗、打闹、吸烟;操作设备时不得聊天,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。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实训设备及仪器。违反规定,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,并负责赔偿,造成重大事故,要追究相应责任。

3、  实训期间,学生要遵守实训时间,请假一天内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;一天以上由教务科批准。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,批准人签字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
4、  实训结束后,学生完成实习报告或设计说明书,课程设计要安排课题答辩。实习报告或设计说明书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含量,字数应在1000字——3000字(根据实习的时间长短和内容由指导教师确定具体字数)。不按要求完成的学生,实训成绩按不合格处理。

三、成绩评定

实训的学生应保证出勤,完成实训任务,指导教师通过综合考核可以给予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。出勤不足三分之二的,其成绩为不及格,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。实训学分不能由其他学分替代;实习、实训成绩有一次,缓发毕业证半年,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者缓发毕业一年,缓发时间到期后应开工作或实习合格证明方可给予毕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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