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轻工业学校积极制定并落实学生食堂陪餐制度

近日,我校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《食品安全法(2015版)》《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(2017版)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(2018版)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,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(园长)负责制,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哈尔滨轻工业学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,为落实好陪餐制度,学校制定了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及相关教师轮值陪餐制度,并要求食堂做好食品留样记录。3月25日,哈尔滨轻工业学校校长阮培毅中午到学生餐厅与学生一起用餐,开始执行学校陪餐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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