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以及省、市有关规定,我校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,制定了《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学生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经教师、学生及学生家长多层面的充分讨论,自2021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。《实施细则》对加强学生日常工作的管理,保障和规范学校、教师依照校规、校纪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能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,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5月31日,按照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我校首次对未按时作息、出寝、旷操的学生实行惩戒。惩戒由军英大队教官具体实施。在操场上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了立正、稍息、队列、行走等基础训练。训练结束后,为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,学生科长对受惩戒的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,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达到学生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目的,让习惯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此次惩戒历时20分钟,在学生科老师、班主任老师、舍务老师的陪同下完成。今后我校将以《实施细则》为依据,研究和探索更适合学生教育的、更适应学生内心需求的方法去教育学生,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切实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