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迅速、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 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的方针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全力做好各类防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,迅速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,防止火灾扩大,努力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。
二、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
为加强对各类火灾事故应急疏散工作的领导,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。
总指挥:阮培毅
副总指挥:贺国祥 刘春青 袁钢 刘玉霞
通讯联络组:组 长:何艳
成 员:办公室 党办 教务科全体人员
职 责:负责火灾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。
灭火行动组:组 长:陈广春
成 员:电气工程专业科全体人员
职 责:负责灭火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。
疏散引导组:组 长:武润荣
成 员: 人事科 财会科 督导办全体人员
职 责:负责疏散引导师生迅速离开火场。
安全防护救护组:组 长:庞智
成 员:总务科、学生科、舍务科全体人员
职 责:安全防护救护,维护现场秩序,救护伤员。
三、灭火应急疏散保障措施
1、火灾事故发生后,本单位立即组织抢险、保护现场,一方面要迅速向领导汇报,要及时向119报警指挥中心报告。
2、校长要立即报告有关局领导,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,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,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密切配合,协同作战,保证灭火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。
3、疏散引导组在接到火灾事故发生信息后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,最大限度地抢救伤员,保护国家财产;疏导群众,维护火灾事故现场治安秩序,保护火灾事故现场,确保道路交通畅通。
4、学校要定期组织教职工、学生进行应急疏散救援的实战演练,配备并经常维护应急抢险的器材,加强值班值宿工作,保证通信畅通,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能够迅速疏散,有效地投入抢险工作,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。
哈尔滨轻工业学校
2011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