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门卫会客管理制度

一、进出学校证件检验制度

1、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用校内一卡通需刷卡进入,临时工作人员需要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证。

2、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检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,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内。

3、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人员,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
4、在上课期间,学生确因特殊需要出校门时,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,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。

二、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

1、外来人员进入学校,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,经过与有关人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
2、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内容与事实不符的,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
3、凡经确认登记后进入学校的人员,离校时接待人应在登记薄上签字后离校。

三、会客制度

1、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,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,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。

2、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,需由相关教师到门卫室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学校。

3、学生家长要进入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,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找学生。

4、来访者办完事必须立刻离校,不准在学校逗留更不准留宿。

四、车辆准入放行制度

1、学校教职员工的车辆,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。

2、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,应关好校门,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。

3、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,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,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。

4、带车来客(包括学生家长)必须把车辆(自行车、汽车)停放在校外。如有特殊情况,须征得门卫同意才可进校。

5、来学校送货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送货,禁止鸣笛,限速行驶,确保师生安全。

五、物品出入检验制度

1、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,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检验,严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。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,必需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。

2、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件物品,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检验登记后方可放行。

3、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,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哈尔滨轻工业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1年10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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