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委评优条例

一、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

(一)政治坚定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。

(二)作风扎实。具有高尚情操和事实求是、勤奋刻苦、朝气蓬勃的工作作风。

(三)积极配合团委做好本职工作。

(四)业绩突出。在团支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,受到校领、老师及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。

二、优秀团员评选条件

(一)政治坚定,积极上进。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按照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。

(二)热爱团的事业,求实争先。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活动及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成绩,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。

(三)组织观念强,严格履行团员的责任和义务,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三、先进团支部

(一)班子健全,队伍整齐,有较强的战斗力和运转能力。

(二)基础工作扎实,各项制度、本册健全。

(三)积极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
(四)积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支部的作用,党政领导满意、上级团组织满意、团员青年满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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