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和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,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,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,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特制订本规定,请全校学生认真贯彻执行。具体办法如下:
1、学校封闭时间:周一早7:30——周五14:30。封闭时间内不准学生出入校门。
2、因病和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学生可向班主任老师请假,准假出门时班主任开出出门条并签字。该生持出门条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门卫准确登记。
3、所有学生应服从门卫值班老师和保卫科老师的管理,不得无理取闹。
4、所有住校生每天21:30后都不许出宿舍,必须按规定在宿舍接受值班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检查。特殊情况必需离寝者,须经舍管老师批准。凡擅自离寝、夜不归寝的学生,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5、走读生只有放学以后才能出校门(下午没有课的学生中午可以离校,下午有课的学生中午不允许离校)。所有走读的学生每天17:30以前必须离开学校,一律不得在校园内逗留及上晚自习;每周一7:30前必须到校参加升旗。
6、学生上课期间谢绝会客。课余时间学生家长或亲属可以登记后进校会客